招生热线:0745-2280708 / 18874556622

怀化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QING DA ORIENTAL

怀化市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学校首页 > 消防科普 > 消防知识
    分享到:
    特殊场所之托育机构消防设施设置

    2022-03-01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清大东方

    托育机构是指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托育机构消防安全指南(试行)》规定的消防安全基本条件中要求托育机构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设置消防设施、器材。

     

    1.大中型托育机构(参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的有关规定)应按标准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可不安装声光报警装置);其他托育机构应安装具有联网报警功能的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有条件的可安装简易喷淋设施。

    2.建筑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房间、建筑长度大于20米的疏散走道应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或设置机械排烟设施。

     

    3.托育机构应设置满足照度要求的应急照明灯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

     

    4.托育机构每50平方米配置1具5Kg以上ABC类干粉灭火器或2具6L水基型灭火器,且每个设置点不少于2具。

     

    5.托育机构使用燃气的厨房应配备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燃气紧急切断装置以及灭火器、灭火毯等灭火器材,并与其他区域采取防火隔墙和防火门等有效的防火分隔措施。

     

    6.托育机构应根据托育从业人员、婴幼儿的数量,配备简易防毒面具并放置在便于紧急取用的位置,满足安全疏散逃生需要。托育从业人员应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具备协助婴幼儿疏散逃生的能力。婴幼儿休息床铺设置应便于安全疏散。

     

    7.托育机构应安装24小时可视监控设备或可视监控系统,图像应能在值班室、所在建筑消防控制室等场所实时显示,视频图像信息保存期限不应少于30天。

     

    本文链接地址:http://hnhh.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79094.Html

    相关推荐:
    山东教育厅:职业院校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助力提高一线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快戳进来!福建:消防设施操作员将于5月份开考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学习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 888 119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请选择合适的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所在地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