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
二、鉴定计划
首次报名考生:共1960人(含第二批次因疫情停考1046人和单科不合格补考人员),其中初级50人,中级1910人。
历史遗留考生:共2310人,其中初级0人,中级2310人。
三、鉴定对象
(一)首次报名考生
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报名条件的人员。根据本市当前考证人员需求实际,本批次鉴定优先安排本市常住人员(需提供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或在沪从业人员(需提供在沪从业证明)。
(二)第二批次因疫情停考考生
第二批次开展阶段,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由鉴定站通知暂停考试而未能参加第二批次鉴定考核的1046名考生。
(三)补考报名考生
报名2021年第1批次、第2批次的考生,若单科成绩不合格或缺考,另一科成绩合格,在首次报名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一次补考(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若两科均不合格或缺考,则需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申报鉴定考核。
(四)历史遗留考生
2019年已参加理论鉴定且成绩合格,未参加技能鉴定人员,不需要进行网上重新报名,具体人员名单以鉴定站通知为准。
四、报名时间
首次报名考生:2021年12月11日8时—12月14日20时。
第二批次因疫情停考考生:此次考试不需要重新报名,系统保留名额,在收到考试预选短信通知时,及时登录个人账号完成预选即可。
补考考生:2021年12月10日8时—12月10日20时。
历史遗留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进行公告(http://sh.119.gov.cn/)。
五、报名方式
首次报名和补考考生报名方式:登录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网站“考试服务”一栏提供考生报名指南视频),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历史遗留考生报名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进行公告(http://sh.119.gov.cn/)。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材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
(二)学历证明材料
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https://www.chsi.com.cn/)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详见《考生指导手册》)的工作履历,打印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四)鉴定考试承诺书
★打印后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扫描上传。
(五)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历史遗留考生无需提交上述资料。
八、鉴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时间为每日上午09:00至10:30,下午14:00至15:30。请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08:30前、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下午13:30前到达考场前等候考试。
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时间为每日上午9:00、下午12:30起进行,请上午参加技能考核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30前、下午参加技能考核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下午12:00前到达考场前等候考试。
1.首次报名及理论补考考生:根据准考证日期为准。
2.技能补考考生:根据鉴定站短信通知为准。
3.历史遗留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进行公告(http://sh.119.gov.cn/)。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十、鉴定收费
本站免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预约成功短信通知,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无鉴定短信通知的;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5.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奉贤点:上海市奉贤区洪南路258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57138916
浦东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塘路300号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1-50586119
以上地址均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
附件:《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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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讯公告
2021-12-09 标签:清大东方 清大东方消防培训 文章来源: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为进一步推进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加快鉴定工作进程,提高消防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和职业素质,结合工作实际,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第三批次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鉴定工种
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
二、鉴定计划
首次报名考生:共1960人(含第二批次因疫情停考1046人和单科不合格补考人员),其中初级50人,中级1910人。
历史遗留考生:共2310人,其中初级0人,中级2310人。
三、鉴定对象
(一)首次报名考生
符合《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消防设施操作员(消防设施监控操作职业方向)报名条件的人员。根据本市当前考证人员需求实际,本批次鉴定优先安排本市常住人员(需提供本市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或在沪从业人员(需提供在沪从业证明)。
(二)第二批次因疫情停考考生
第二批次开展阶段,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由鉴定站通知暂停考试而未能参加第二批次鉴定考核的1046名考生。
(三)补考报名考生
报名2021年第1批次、第2批次的考生,若单科成绩不合格或缺考,另一科成绩合格,在首次报名之日起算的一年时间内,可自愿选择一个批次申请一次补考(每个考生只有一次补考机会);若两科均不合格或缺考,则需按首次报名要求重新申报鉴定考核。
(四)历史遗留考生
2019年已参加理论鉴定且成绩合格,未参加技能鉴定人员,不需要进行网上重新报名,具体人员名单以鉴定站通知为准。
四、报名时间
首次报名考生:2021年12月11日8时—12月14日20时。
第二批次因疫情停考考生:此次考试不需要重新报名,系统保留名额,在收到考试预选短信通知时,及时登录个人账号完成预选即可。
补考考生:2021年12月10日8时—12月10日20时。
历史遗留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进行公告(http://sh.119.gov.cn/)。
五、报名方式
首次报名和补考考生报名方式:登录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一体化业务系统网站xfhyjd.119.gov.cn进行报名(网站“考试服务”一栏提供考生报名指南视频),并实时关注网站提示完成报名及预选流程,报名成功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历史遗留考生报名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进行公告(http://sh.119.gov.cn/)。
六、报名条件
(一)文化程度:要求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及以上。
(二)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较好的观察、分析、判断、表达和计算能力,空间感、形体知觉、色觉、视觉、嗅觉、听觉正常,四肢健全,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三)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学徒期满。
(四)中级消防设施操作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已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含)以上。
2.未取得初级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资格证书:
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6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或取得经评估论证、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及以上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
七、报名准备材料
首次报名考生需准备以下材料扫描件电子版,填写报名信息时作为附件上传到报名系统中。(请严格参照以下要求,并以附件相应格式要求提供)
(一)身份证明材料
身份证正反面清晰彩照;个人近期彩色标准证件照电子版(jpg或png格式),分辨率不低于300*420像素,文件大于或等于30Kb;不可通过纸质照片扫描、翻拍等形式获取。
(二)学历证明材料
证明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或户口本清晰彩照;毕业证丢失的,应提供学信网查询信息(https://www.chsi.com.cn/)或原就读学校开具的学籍、毕业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证明材料
提供高中(或同等学力)及以上学历毕业后,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详见《考生指导手册》)的工作履历,打印签字后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上传。
(四)鉴定考试承诺书
★打印后本人签字并按手印扫描上传。
(五)报考中级的考生如已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需上传证书扫描件电子版。
★历史遗留考生无需提交上述资料。
八、鉴定标准
《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已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原标准废止。按照部消防救援局要求,此次鉴定全部按照《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2019年版)》要求执行。
九、鉴定时间及方式
(一)鉴定时间
理论考试:理论考试时间为每日上午09:00至10:30,下午14:00至15:30。请上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08:30前、下午参加理论考试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下午13:30前到达考场前等候考试。
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时间为每日上午9:00、下午12:30起进行,请上午参加技能考核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上午8:30前、下午参加技能考核的考生务必于当日下午12:00前到达考场前等候考试。
1.首次报名及理论补考考生:根据准考证日期为准。
2.技能补考考生:根据鉴定站短信通知为准。
3.历史遗留考生:具体考试时间及名单将通过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进行公告(http://sh.119.gov.cn/)。
(二)鉴定方式
鉴定方式分为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考核。理论知识考试采用机考方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模拟操作等方式。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均实行百分制,成绩皆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职业标准中标注“★”为涉及安全生产或操作的关键技能,如考生在技能考核中违反操作规程或未达到该技能要求的,则技能考核成绩为不合格。
十、鉴定收费
本站免费鉴定,不收取任何费用。
十一、疫情防控要求
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出示本人健康码(绿码)、行程码(绿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预约成功短信通知,经测温、消杀后,由鉴定站工作人员引导考生进行信息登记、签订承诺书及身份核验后进入待考区等候。考评期间,考生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的距离,避免身体接触和不必要的沟通交流,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任何与鉴定考核无关的其它区域。考生进入各考评区域前用酒精洗手液进行消毒。考评结束后及时离场,不得逗留。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鉴定:
1.健康码、行程码非绿码及无鉴定短信通知的;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3.鉴定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
4.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
5.鉴定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十二、地址及联系方式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30
奉贤点:上海市奉贤区洪南路258号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21-57138916
浦东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东塘路300号
联系人:顾老师
联系电话:021-50586119
以上地址均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
附件:《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首次报名考生指导手册》
上海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2021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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