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热线:0745-2280708 / 18874556622

怀化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
QING DA ORIENTAL

怀化市

清大东方消防人才的摇篮

专注消防培训17年,消防培训行业领跑者。
    学校首页 > 消防科普 > 消防讲堂
    分享到:
    消防课堂:寺院消防安全提示

    2021-02-07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慧聪消防网

        1、寺院消防安全管理单位要定期对寺庙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查殿堂、僧舍用火用电安全,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2、长明灯、油灯、香炉等要防止倾倒,要远离经幡、经书等可燃物,要放置在不燃材料桌面(地面)上或铺盖有金属薄板的供桌上。

        3、点烛、烧香、焚纸、燃放鞭炮等用火,应在室外固定位置,并有专人负责看管;不要随意倾倒柴火、香炉的废渣,防止死灰复燃引发火灾。

        4、寺院用火用电要远离衣服、家具、木材等可燃物,要注意有人员看守,做到人走火熄;烟囱要远离木头、柴垛等可燃物,防止高温或者火星飞溅引发火灾。

        5、电线要进行穿管保护,使用电烤炉、电热毯、电热棒、大功率灯泡等“发热电器”,要远离书本、经幡、衣服、木材等可燃物,要确保人走断电。

        6、寺庙内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以便火灾时逃生。

        7、寺庙要配备充足的消防沙、灭火毯、灭火器、水枪、水带、消火栓、消防水池等消防器材和设施,并定期维护保养。

        8、举办庙会等人员聚集类活动期间,要制定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加强现场消防防护措施,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提示。

     

    本文链接地址:http://hnhh.qddfxfpx.com/school/articledetail-516291.Html

    相关推荐:
    山东教育厅:职业院校开展安全生产技能培训,助力提高一线劳动者综合素质和安全生产技能水平!
    快戳进来!福建:消防设施操作员将于5月份开考
    内蒙古消防救援总队组织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评人员开展集中培训学习
    客服
    公众号
    小程序
    电话

    4001 888 119

         欢迎来到清大东方,请选择合适的清大东方消防学校所在地

    在线留言
    请正确填写以下信息内容,清大东方教育顾问将在两个工作日内回复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