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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卸油车辆起火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2020-09-01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安全管理网

    1.加油员停止卸油,一面关闭油罐卸油管线阀门、油罐测量口,一面并呼救;然后用石棉被覆盖油罐测量口。

     

    2.加油员负责疏散加油岛附近车辆,禁止任何车辆、人员进入加油站,并引导消防车入站。

     

    3.工队长在上级领导到达前,应负责现场火灾、爆炸扑救的统一指挥、协调工作,并将事故报上级部门;上级领导到达时,移交指挥权。

     

    4.班组长应立即切断加油站总电源,停止加油站一切作业。

     

    5.如为油罐车测量口着火,火势较小时,油罐车司机选择用石棉被或湿透的棉被、工作服从上风或侧风方向盖住测量口,扑灭火源。确定火熄灭后,必须待油罐温度下降后方可拿开石棉被,防止复燃。如火势较猛时,应使用灭火器扑救,对准着火点喷射。

     

    6.如为油罐车其他部位起火且火势较小时,驾驶员应关闭油车卸油底阀,卸下卸油胶管,在加油员配合下,将车辆开(推)离加油站,再行处置,如果无法开(推)离,应立即就近用灭火器、石棉被等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7.如果火势无法控制,工队长应下达命令,组织人员撤离。

     

    8.火灾扑灭后,工队长应组织人员查明原因,进行现场总结,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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