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是烟火药为原料制作而成的我国历史悠久的传统工艺品,生产过程从原料到产品,从产品的储存到运输,最后到销售各个环节稍有不慎,便会引起燃烧和爆炸,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烟花爆竹事故及其危害
自古以来每逢除夕之夜,辞旧迎新之时,中国人就有个传统,家家户户都会放烟花爆竹,以驱妖魔,迎财神,显喜庆,祈求在新的一年带来好运。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然而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的并非好运。2005年1月到10月份全国共发生爆竹事故74起,死亡90人,受伤101人。2008年3月26日在新疆吐鲁番市发生的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中,死亡人数25人,另有5人下落不明。2010年8月16日9时47分,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踪、1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18万元。多么让人痛心的事!烟花爆竹本身就是恶性循环的规律。
燃放鞭炮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危害,例如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在放鞭炮的时候还对人身健康有很大的危险性。
1.空气污染
鞭炮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 等。一旦这些有害气体进入大气层后,便会形成酸雨,酸雨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对土壤、森林、建筑、水体均带来严重危害。酸雨使土壤酸化,污染河流、湖泊和地下水,导致树木、森林死亡,湖泊中鱼虾绝迹。
2.噪音污染
经常听鞭炮所发出的噪音会使人烦躁、发怒,还会影响睡眠质量、造成疲倦,导致没有精神。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严重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
二、烟花爆竹事故产生的原因
1.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范
这些年,国家颁布了许多对烟花爆竹整治的规章制度,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等,但是依然有许多企业不遵守国家的相关规范,达不到烟花爆竹的生产标准。产房安全间隔没有按照“五分开”,超量储存,人为地改变了厂房的用途,安全通道不通畅,没有消防意识,也没有必要的消防设施,甚至存在了很多安全隐患也不进行整改等等。
2. 不重视安全培训, 安全意识淡薄
很多烟花爆竹企业的法人代表由于受物欲的驱使、利润的诱惑,没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他们认为烟花爆竹的工艺十分简单,便大搞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工人普遍没有经过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纵规程、工作不严厉或不认真、违反劳动纪律、老人从事危险工序、不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技术不熟练而强行操作等”行为在烟花爆竹企业经常发生。而正是这些现象引发了爆炸事故。
3.产品质量不能得到保障
如果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没有保证措施,可想而知必然会导致燃烧爆炸事故的频繁发生。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答案,还是有人去穿越这一层防火线。我国目前生产烟花爆竹的大多数企业都没有严格规范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品检验程序,甚至一些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没有任何保障的前提下,不惜去生产大剂量的烟花爆竹。
4.企业制度不规范
有的企业本身就缺乏安全知识,导致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规范、不健全;有的企业多年不修订规章制度,与现行的安全法规、规定和标准不相符合;还有的企业虽然有制度,但是有章不循,成为一种摆设,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处于混乱状态。目前企业内部主要的问题有:库房的核定限存药量超量;部分企业仓库内混放产品;产品堆放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存放;仓库内没有摆设温湿度等。
5.燃放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的燃放在其实也非常危险,并不只是明火点燃一下引线就可以了。随便在哪个地摊上买了烟花爆竹,不辨真伪,假如是个劣质品,燃放就危险了;在燃放时,不懂正确的操作方法不分地点和场合,乱扔乱放会酿成了不少悲剧。
6.监督执法力不够
众所周知,鞭炮的生产工艺十分简单,技术条件也要求不高,所以很多个体都可以进行操作,从而导致了很多非法生产的基地。这种非法基地的原料和成品无论是生产、运输还是储藏必定会给社会安全带来危害,所生产的不合格鞭炮也会带来的很严重的安全问题。正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这些非法基地的不够重视,或者为了一些利益,不能严格执法。一些地方公安对这种非法生产基地的打击力度也不够,屡禁不止,反而刺激了非法生产。
此外农村或交通不便的山区是烟花爆竹生产的主要地方。从当前的监管力度来看,安全检查的深度、广度、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特别是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工作中,地方部门与地方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合作,甚至出现一方部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等问题。
三、预防措施
烟花爆竹的预防措施是我们的共同的责任。我们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地方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规程等规章制度。
1.联动监管、严把“三关”
当前,公安和安监部门是主要负责我国的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消防、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应携手合作,特别是春节期间,更应该加强协调配合进行监管,把住生产、运输、使用“三道关口”。
一是把住“生产”,保证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安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联合加大对生产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管力度。针对一些生产方式不规范、资金有限、人员有限、规模小、投资小、厂库房的分布和安全间隔达不到规范的小企业,重点并且主动的进行消防安全设施、生产人员监管和教育。但是一旦出现或发现存在着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企业,坚决要挂牌督办甚至不惜取缔。对于小作坊式的生产基地应予以重点监管,注重加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监督应及时与上级监管部门的联络沟通,把住第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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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科普
2020-03-31 标签:清大东方 文章来源:安全管理网
烟花爆竹是烟火药为原料制作而成的我国历史悠久的传统工艺品,生产过程从原料到产品,从产品的储存到运输,最后到销售各个环节稍有不慎,便会引起燃烧和爆炸,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烟花爆竹事故及其危害
自古以来每逢除夕之夜,辞旧迎新之时,中国人就有个传统,家家户户都会放烟花爆竹,以驱妖魔,迎财神,显喜庆,祈求在新的一年带来好运。爆竹声中一岁除,春风送暖入屠苏,千门万户曈曈日,总把新桃换旧符。然而烟花爆竹给人们带来的并非好运。2005年1月到10月份全国共发生爆竹事故74起,死亡90人,受伤101人。2008年3月26日在新疆吐鲁番市发生的一起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中,死亡人数25人,另有5人下落不明。2010年8月16日9时47分,黑龙江省伊春市华利实业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烟花爆竹爆炸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踪、15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18万元。多么让人痛心的事!烟花爆竹本身就是恶性循环的规律。
燃放鞭炮给我们的生活带来很多的危害,例如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噪音污染,在放鞭炮的时候还对人身健康有很大的危险性。
1.空气污染
鞭炮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二氧化硫(SO2 )、二氧化氮(NO2) 等。一旦这些有害气体进入大气层后,便会形成酸雨,酸雨具有强烈的腐蚀性,对土壤、森林、建筑、水体均带来严重危害。酸雨使土壤酸化,污染河流、湖泊和地下水,导致树木、森林死亡,湖泊中鱼虾绝迹。
2.噪音污染
经常听鞭炮所发出的噪音会使人烦躁、发怒,还会影响睡眠质量、造成疲倦,导致没有精神。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影响人的神经系统,严重危害我们的身体健康。
二、烟花爆竹事故产生的原因
1.不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规范
这些年,国家颁布了许多对烟花爆竹整治的规章制度,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等,但是依然有许多企业不遵守国家的相关规范,达不到烟花爆竹的生产标准。产房安全间隔没有按照“五分开”,超量储存,人为地改变了厂房的用途,安全通道不通畅,没有消防意识,也没有必要的消防设施,甚至存在了很多安全隐患也不进行整改等等。
2. 不重视安全培训, 安全意识淡薄
很多烟花爆竹企业的法人代表由于受物欲的驱使、利润的诱惑,没有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他们认为烟花爆竹的工艺十分简单,便大搞烟花爆竹的生产。企业工人普遍没有经过技术和安全知识的培训,安全意识淡薄。“违反操纵规程、工作不严厉或不认真、违反劳动纪律、老人从事危险工序、不使用安全工具和设备、技术不熟练而强行操作等”行为在烟花爆竹企业经常发生。而正是这些现象引发了爆炸事故。
3.产品质量不能得到保障
如果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没有保证措施,可想而知必然会导致燃烧爆炸事故的频繁发生。但是就是这么一个简单的答案,还是有人去穿越这一层防火线。我国目前生产烟花爆竹的大多数企业都没有严格规范的质量控制体系和产品检验程序,甚至一些企业为了获取更大的利益,在没有任何保障的前提下,不惜去生产大剂量的烟花爆竹。
4.企业制度不规范
有的企业本身就缺乏安全知识,导致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规范、不健全;有的企业多年不修订规章制度,与现行的安全法规、规定和标准不相符合;还有的企业虽然有制度,但是有章不循,成为一种摆设,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处于混乱状态。目前企业内部主要的问题有:库房的核定限存药量超量;部分企业仓库内混放产品;产品堆放未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存放;仓库内没有摆设温湿度等。
5.燃放人员缺乏安全意识
烟花爆竹的燃放在其实也非常危险,并不只是明火点燃一下引线就可以了。随便在哪个地摊上买了烟花爆竹,不辨真伪,假如是个劣质品,燃放就危险了;在燃放时,不懂正确的操作方法不分地点和场合,乱扔乱放会酿成了不少悲剧。
6.监督执法力不够
众所周知,鞭炮的生产工艺十分简单,技术条件也要求不高,所以很多个体都可以进行操作,从而导致了很多非法生产的基地。这种非法基地的原料和成品无论是生产、运输还是储藏必定会给社会安全带来危害,所生产的不合格鞭炮也会带来的很严重的安全问题。正是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这些非法基地的不够重视,或者为了一些利益,不能严格执法。一些地方公安对这种非法生产基地的打击力度也不够,屡禁不止,反而刺激了非法生产。
此外农村或交通不便的山区是烟花爆竹生产的主要地方。从当前的监管力度来看,安全检查的深度、广度、力度不够,不能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特别是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工作中,地方部门与地方部门之间不能很好的合作,甚至出现一方部门工作不积极、不主动等问题。
三、预防措施
烟花爆竹的预防措施是我们的共同的责任。我们应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烟花爆竹工厂设计安全规范》、《烟花爆竹劳动安全技术规程》以及地方关于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规程等规章制度。
1.联动监管、严把“三关”
当前,公安和安监部门是主要负责我国的烟花爆竹的监管工作,消防、城管、工商、环保、等部门应携手合作,特别是春节期间,更应该加强协调配合进行监管,把住生产、运输、使用“三道关口”。
一是把住“生产”,保证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安全。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职能部门和公安机关要联合加大对生产烟花爆竹企业的监管力度。针对一些生产方式不规范、资金有限、人员有限、规模小、投资小、厂库房的分布和安全间隔达不到规范的小企业,重点并且主动的进行消防安全设施、生产人员监管和教育。但是一旦出现或发现存在着重大火灾隐患的生产企业,坚决要挂牌督办甚至不惜取缔。对于小作坊式的生产基地应予以重点监管,注重加强企业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公安派出所等基层监督应及时与上级监管部门的联络沟通,把住第一道关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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